街道办事处
虎溪街道办事处(2024年版)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09日 点击数:

一、内设机构及职责

(一)党政办公室。主要负责信息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文秘、会务、接待等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,以及综合协调、目标管理、督查督办、宣传、意识形态等职责。承办人大、政协工作的具体事务。

(二)党建工作办公室。主要负责组织、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、统战侨台、群团建设等职责。

(三)经济发展办公室(统计办公室)。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、经济社会统计、扶贫开发、科技创新等职责。

(四)财政办公室。主要负责财政收支、预决算、总会计、惠农资金兑付、财政资金监督检查、绩效评价、村级财务管理、政府采购、内部审计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职责。

(五)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(物业管理办公室)。主要负责规划、建设、人防、物业管理、农村道路、征租地、生态环境、耕地保护、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职责。

(七)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(卫生健康办公室)。主要负责民政、卫生、计生、老龄、体育、社会救助、残疾人事业、民族宗教、武装、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。

(八)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。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、规划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卫生计生、文化旅游、民政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,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动保障工作。该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。

(九)平安建设办公室。主要负责法制、信访、维稳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。

(十)应急管理办公室。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、应急管理等职责,协助开展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。

二、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

(一)社区事务服务中心(农业服务中心)。承担社区的事务性、服务性工作;承担辖区社教工作;承担辖区市政公用、园林绿化、市容环卫等工作。承担农业、林业、水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。

(二)社区文化服务中心。承担教育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。

(三)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。承担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政务服务等的事务性工作。

(四)退役军人服务站。承担退役军人关系接转、联络接待、困难帮扶、信息采集、情况反映、立功喜报、悬挂光荣牌和“八ー”、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。搭建政策咨询、帮扶援助、沟通联系、学习交流等活动场地。

(五)综合行政执法大队。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,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性、事务性工作。

三、派驻机构及职责

(一)虎溪司法所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,参与调解疑难、复杂民间纠纷;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、教育和帮助;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;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,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;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;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承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;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工委、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。

(二)虎溪市场监管所。宣传、贯彻、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、行政许可;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、检查、专项整治等工作,加强对辖区内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、产品质量的监管;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,承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;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、投诉和举报;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,协助完成大型活动保障任务;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、粮油(农药管理)等工作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或上级交办的任务。

四、职能职责

一、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。

二、服务经济发展,加强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。

三、负责社区管理、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。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,加强居委会管理和建设,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;组织协调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完善,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服务组织,指导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;做好拥军优属、优抚安置、殡葬改革、老龄等工作,维护妇女儿童、残疾人和归侨、侨属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;做好民兵预备役、国防动员和征兵工作。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。

四、开展社会福利、社会救济、社会保障工作。负责管理失业、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,做好城市低保、职工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。

五、负责市容、环境卫生、绿化美化、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;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。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、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、验收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。

六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、计划统计、社区教育、社区卫生、群众性文化、科普、体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
七、维护辖区社会稳定。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,开展信访、治安保卫、人民调解、法制宣传教育、外来人口管理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、防火、防震、防灾、救灾和抢险工作。

八、统筹协调公安、税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
九、做好服务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相关工作。

十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